三包服务承诺

 
尊敬的客户:
您好!承蒙您惠购飞天激光产品,谨致谢意!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免除您的后顾之忧,请您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飞天激光产品,飞天激光向您做出产品的标准保修服务承诺,并在您需要时依此向您提供三包服务。

1、包修

保修期内,飞天激光为客户免费维修或更换属产品质量原因损坏的零部件。保修期外,不管是人为因素还是自然损坏造成的零部件损坏,飞天激光进行有偿更换或维修。产品维修时,请提供产品保修凭证。

2、包退

自首次购机日起7日内(含),如所购产品发生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客户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免费修理,退货申请时请联系相应的售卖方。

3、包换

自首次购机日起30日内(含),如所购产品发生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经飞天激光售后维修工程师测试确认为产品问题导致,客户可以选择换货或者免费修理。若客户选择换货,原则上将为客户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整机或部件;若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整机或部件已经停产,将为客户提供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产品整机或部件。
 
产品退货或换货时,随附物品及包装请一并退还。更换后的产品整机或部件将成为客户的财产,故障机归飞天激光所有。

4、特别提示

1) 购货发票、保修凭证和装箱单是客户获得服务的重要凭证,请客户妥善保管。在飞天激光服务网点以及授权维修机构为客户提供质保服务时,请客户务必出示相关凭证。

2) 在免费保修期内,飞天激光服务网点以及授权维修机构为客户更换整机或故障部件后,原机器或故障部件由飞天激光服务网点以及授权维修机构收回并享有所有权。

3) 随机促销产品以及独立销售的或非标配类的产品的质保政策,请参考促销产品和独立销售的或非标配类的产品对应的保修凭证;

4) 特价处理产品销售的,不享受飞天激光更换机的相关政策,保修期限以购销合同为准。

5) 特殊项目产品保修期以购销合同为准。

6) 寄送前,请妥善包装,注意防震,谨慎选择寄送方式和运输商并购买运输保险,飞天激光不承担客户在邮递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7) 飞天激光所作的上述质保政策,仅适用于飞天激光产品出厂时标准配置的部件或配件(参见装箱单)。客户在购买时若附带其他配件,由销售商自行质保,销售商于客户做出的所有额外承诺,飞天激光将不承担责任,请客户在购买产品时向销售索要书面证明,以保证销售对客户额外承诺的兑现。

 

标准服务承诺


一、保修期限

保修期以首次购机之日起算,首次购机日以购买产品的发票或合同日期为准。如无有效凭证,则保修期将自产品出厂日推算。

二、服务方式

1、全国联保,就近服务

本文的售后保修承诺仅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司法管辖区境内(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销售的产品,且仅在该区域内提供保修服务。

2、客户咨询服务

1)热线支持服务

如果客户在使用中有任何问题需要咨询时,欢迎客户拨打飞天激光服务热线:0632-5591986,服务时间:5*12小时。

2)在线服务

公众号服务: 打开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关注“飞天激光”微信公众号,服务时间:7*24小时。

3)官网服务

登录飞天官网 http://www.fetnlaser.com >服务支持>在线咨询,服务时间:8:30--18:00。

4)服务邮箱

有什么问题或反馈可以发送到下面的邮箱ftjg986@163.com。

 

3、快速解决方案

在产品购买后,当您使用的飞天激光产品出现故障时,请您优先拨打飞天激光官方客服电话:0632-5591986,工作人员将在接到您的报修请求后的两个小时内与您电话联系,确认解决方案。

4、报修流程

1)通过拨打:0632-5591986咨询,远程排除故障。在可行的情况下,飞天会尝试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远程帮助方式来诊断和解决客户的产品故障。

2)如上述方式不适用或无法解决问题,飞天建议客户将故障机邮寄至飞天总部获得服务。

3)若需将产品寄送至总部,请通过 飞天官网>选择服务支持>在线客服 获取总部邮寄详细地址,寄送费用由寄送方承担,请谨慎选择寄送方式和运输商,并建议购买运输保险。

4)维修后,飞天维修工程师将电话通知客户寄送服务,设备将按照客户提供的有效地址寄送给指定收件人。在客户收到设备后请客户在第一时间验证维修结果。

三、特别提示(送修前客户需要进行的准备工作)

1)遵守指定的服务申请程序;

2)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以便我们提供服务,包括提供系统密钥或口令、故障现象描述及必要的场地等;

 

四、售后培训

 
对每个客户,飞天的售后部门为客户定期提供售后技术培训,及时帮助客户解决各种售后问题。我们将提供常见故障排除和简单维修技术的培训服务。
 

其他说明

 
1、本条例适用于山东飞天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的最终使用者。
 
2、本条例中未列出的规程,按照国家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执行。
 
3、山东飞天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对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